求職遭“忽悠”“黑名單”曝光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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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畢業生就業高峰期。近日,記者在網上發現一份“上海地區求職黑名單”。“黑名單”上,網民們曝光了一批招聘單位的招聘“陷阱”,還告誡“最近找工作的人一定要看”。
記者打開“求職黑名單”,發現當前共有175條記錄。網民們將自己所遭遇的擇業“陷阱”詳細公布在網頁上,并列舉出了“不良公司”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和所用手段。記者發現,許多網民紛紛跟帖、留言,還有人專門負責整理發布最新“黑名單”。一份今年3月至4月的最新版“黑名單”4月初發表至今,已有2453人次瀏覽,50條評論。
網民們在“黑名單”上曝光的企業招聘“陷阱”主要有:假借“實習”之名要求應聘者推銷公司產品,企業面試收取求職者“考試費”、“培訓費”等后不予錄用,求職者試用期滿后被辭退等。
大學生小陳就曾遭遇這樣的“實習”陷阱。今年3月,小陳來到一家公司應聘行政助理。面試時,公司要求她參加為期5個工作日的實習,進行公司產品的市場推廣,期滿后參加綜合考評以決定是否錄用。小陳按公司要求花350元購買了公司的一個產品———工藝品金畫浮雕作為實習資料,并與公司簽訂了實習合同。由于小陳沒有完成推廣任務,實習期滿后公司未予錄用。當她要求退還產品時,卻被公司一口回絕。
小陳在網上曝光這家公司后,馬上就有2個網民跟帖,講述了在這家公司的相同遭遇。
小申在網上投遞簡歷應聘系統工程師,不久收到一家公司面試通知。面試中,公司給了他一個耳機和一些資料,讓他回去試聽并提出改進意見,一星期后再來考試,通過者錄用。于是,他按要求交付400元耳機押金后回家備考。未料,小申通過考試后這家公司就沒了下文。當他要求公司退還押金時,卻被推出了門外。小申在“黑名單”中曝光了這家企業,一網民回帖:幸虧事先看了“黑名單”,應聘時才沒有隨意向企業交付所謂押金。
記者了解到,由于大學生求職時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勞動監察部門一般不受理此類糾紛的投訴。因此,一些投訴無門的大學生轉而在網上發布不良公司“黑名單”,提醒其他同齡人提高警惕。
“大學生遭遇求職‘陷阱’并非沒有解決辦法。”法律界人士指出,大學生除向學校反映、請學校出面協調外,還可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徐匯區法院法官馬勇剛提醒即將畢業的求職者,根據現有法律規定,此類案件只能作為一般民事案件審理,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是雙方合同約定和證據。因此,大學生求職實習(試用)期間,一定要和用人單位簽訂規范的書面協議,明確約定實習(試用)期間的權利義務,實習(試用)期限和報酬等,并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馬勇剛還建議,法律應進一步完善對學生實習權利義務方面的規定,勞動監察部門也應進一步加強對不規范用工現象的查處力度。
復旦大學學生職業發展教育服務中心主任唐曉林建議:大學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律意識,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通過對招聘單位的資格認定,招聘信息發布等環節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招聘市場,讓大學生放心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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