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中介合同書(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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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網站地址:_______ 甲方在乙方服務性網站登記,希望能找到滿意的家教工作,乙方在注冊老師中推薦甲方作為______同學的家教老師,就此份家教中介合作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在網站提交信息和所持證件相吻合,有完全勝任此次家教工作的能力,并能為人師表,甲方要認真備課,文明授課,愛護學生,誠守諾言,有做一名老師應有的道德修養。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家教信息完全真實有效,并盡有可能地把家教學生及其家長的有利于教學的情況告之甲方,以保證甲方在和家長見面時能有更多的主動權。
3.甲方在聽完乙方家教的家教情況介紹后,應明確表態有無能力接此份工作。
4.本次中介服務為有償服務,服務費人民幣______整,交費后由乙方簽發家教老師介紹信。
5.違約責任:
甲方沒有按介紹信在2天內主動聯系家長,因家教的實效性很強,錯過時間沒有和家長達成工作協議的,此次的違約責任在甲方。聯系不成功,乙方只退還甲方10元的服務費。
乙方所簽派出單,信息不真實如電話有誤,地址有誤,是乙方違約,由乙方承擔責任。聯系不成功,乙方繼續給甲方聯系家教,也可退費。
6.甲方試講后,與家長達成合作協議,服務費不再退還。如不能與家長達成協議,但試講有工資,則乙方不退費;如沒有達成協議,試講無工資,若由于學員和家長的原因,則乙方重新為甲方找家教,若由于甲方自身的原因,則乙方只退還10元的服務費。
7.為甲方安全計算,甲方必須于試講完畢后給乙方電話以確認甲方人身安全,且乙方要求甲方在試講后一天(24小時)內交還回執單告知試講情況和與家長是否達成協議,否則乙方默認甲方已和家長達成家教協議。乙方不再退任何費用給甲方。
8.試講有可能有工資,也有可能沒有工資,請甲方和家長協商。
9.甲方到家長指定的地方試講,自備交通工具,往返路上請注意安全,發生的交通、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甲方試講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別女生可以邀請同學一起去試講。
10.甲方不得隨意泄露家教對象的聯系方式和地址。若有此類情況發生,一經查實,乙方不退費。且甲方不能單方面把家教轉讓給其他人。
11.在任課期間甲方決定不在繼續授課,必須提前兩天(48小時)向蘭州家教網說明原因,以便新選派老師。
12.甲乙雙方此次所簽協議為一次性家教中介服務協議(簽一次協議只介紹一份家教)。
13.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4.本合同有效期截止簽發日起五天,逾期本合同自動作廢。乙方不退費。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其他分歧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
家教網經辦人: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