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購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9 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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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 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 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金額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品種 規格 單價(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30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后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