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志設計委托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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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標志設計或公司產品商標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項目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項目設計時間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設計預付款之日起協議生效,協議生效后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初稿。 三、費用結算
1.此項目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設計預付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_________元整。
2.當甲方確認最終設計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企業標志設計的矢量電子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設計費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標志(或商標)設計電子文檔一份。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本協議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內容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甲、乙雙方指派專人代表負責此標志設計的聯絡協調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與此標志設計相關的背景資料。
3.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提交標志設計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設計的初稿后,及時向乙方反饋修改建議,乙方收到建議后及時調整修改。
5.甲方確認設計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電子文件一份;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設計費。 六、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需另外簽訂著作權轉讓協議) ;但乙方享有署名權并保留用于參展,評選,展示的權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付清所有設計費后,乙方不得把此設計方案交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協議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已經展開設計工作,如甲方提出終止協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設計定金,乙方不退還;如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設計定金,乙方退還給甲方。
(2)在乙方提交給甲方的設計初稿得到甲方認可后的時間里,乙方已經全面展開印刷應用的設計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終止協議,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額的設計費用。 八、爭議解決
凡因訂立,解釋,履行本協議時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該方住所地法院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原則進行協商)。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