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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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
甲方是指:
1、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公有房屋出售單位(產權單位)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 。
乙方是指購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購買(租賃)的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 ; 房屋位置;戶型 ;建筑面積 。
為規范房屋的裝修行為,保持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需裝修房屋的應向甲方交納1000元裝修保證金。
二、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向甲方辦理裝修登記手續并提出裝修設計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裝修登記并審核同意裝修設計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憑甲方編發的出入證進出小區,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乙方對裝修施工人員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五、裝修期間,甲方將派員按本協議對裝修進行監督管理,乙方應服從監督管理。
六、乙方保證施工人員每日 時進入, 時離開。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 時至 時,下午 時至 時。
七、裝修時乙方須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一樓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墻等房屋承重結構構件;
3、禁止隨意增加房屋荷載,尤其是樓面裝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經批準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如確需改動,須向甲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5、經甲方及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乙方拆改水電管線、采暖管線、煤氣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附屬設施時,乙方應保證線路及管道暢通,不得影響原有設施的整體功能及相鄰住戶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過環保規定的高噪聲電動工具;
7、房屋外掛設備如空調等須遵守甲方統一規定進行施工;
8、施工期間不得違反消防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9、公共場所、公共配套設施的裝修應經過市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施工;
10、 ;
11、 。
八、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清運前用袋裝好放置在門洞一側,日產日清。委托甲方清運時,實行有償清運,有償清運費由乙方按 元/噸支付。凡亂扔亂倒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乙方違反規定裝修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或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拒不服從甲方監督管理的,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因裝修施工或搬運裝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滲漏、停電、損壞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和人身傷害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因搬運、裝飾裝修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按約定交納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十二、乙方裝修完畢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證,甲方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過3個月再復驗。
1、復驗確定無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后,甲方在1個月內將保證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額返還乙方。
2、復驗發現損壞房屋主要結構及非法拆改附屬設施等違章現象,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的房屋損失補償費,余額在1個月內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還乙方。
3、房屋損失補償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房屋損失補償費專項存儲,全部用于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十四、本協議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