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重大項目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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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負責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項目起止日期:
申報學校(蓋章):
填表日期:
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制
XX年三月
填寫說明:
1.此文要求a4紙打螢
2.合同編號由教育部科技司按項目編號編制。
3.項目的組織部門為教育部(科技司承辦)。
4.項目合同的甲方為教育部(科技司承辦),合同的乙方為項目承擔單位。
一.重大項目主要研究內容(要解決的主要技術難點和問題)
二、重大項目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三、重大項目年度計劃內容及考核目標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第三年度
四、重大項目經費預算
1、經費投入預算
科目:
預算數(萬元):
2、經費支出預算
科目:
金額(萬元) :
3、教育部撥款
4、合計
5、承擔單位自籌 分類1
6、其他 分類2
合計
五、合同簽約各方
主管部門(甲方)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承擔單位(乙方)
項目負責人(簽字) (公章)
項目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公章)
開戶銀行:
賬號:
年 月 日
六、共同條款
簽約方共同遵守教育部科學與技術研究管理辦法文件的要求。
1.乙方需分年度向甲方提出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執行過程中,乙方如要修改項目合同中的條款,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報告并闡明理由,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修改內容。
2.乙方因主觀原因(如技術措施不落實)致使計劃申請書內容有出入,挪用經費致使計劃不能完成而要求解除合同,應根據不同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退回部分或全部撥款。如乙方沒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可根據情況提出中止合同。
3.經費使用必須符合科學事業費開支范圍,學校配套經費必須按時按量落實。
4.合同執行中,甲方保證應撥經費按時撥到乙方,甲方無故解除合同時,所撥經費不需撥回。甲方提出變更合同,要與乙方達成書面協議。合同正式文本存甲方一份,乙方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