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合同:礦山企業股權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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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xx年8月14日在沈陽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鑒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注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占 注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注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___ 元(大寫: 整)。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注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 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稅費由 方承擔。(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并愿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 本合同簽署之后,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承諾書或聲明,并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本合同生效后,出讓方負責為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受讓應安排專人配合出讓方辦理上述變更登記事宜。
出讓方向受讓方提供的全部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發情況等文件資料、檔案保證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雙方正式交接股權前, 公司所的生產經營業務已經獲得政府許可和批準,并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環保批準手續、探礦、采礦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如有集體土地,必須取得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出讓方承諾上述證照及批準文件在法定期限和探礦、采礦許可期限內持續有效。并不存在因申報、審批程序違法、期限終止及授權失效的情形。2.1.7 出讓方承諾本合同轉讓股權的投資礦山的礦產資源儲量真實有效,具有探礦建設的條件,所提供的礦產儲量文件、地質文件合法有效,具有可投資的條件及收益潛力。經營合同:礦山企業股權轉讓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法律規定的受讓主體資格,并保證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實現本合同交易目標,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價格和日期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對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再享有處分權利,出讓方在股權轉讓后不再承擔涉及轉讓股權的任何義務。受讓方接收股權后根據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按照股權比例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召開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批準股權轉讓合同,并與新股東共同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并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_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并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工作并簽署交接的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將 公司名下的采礦權(許可證號 )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審批、備案、更名等手續,費用由 方承擔。
出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負責為 公司辦理采礦證,辦理費用由 公司承擔。
3.5 公司所負債務以雙方共同委托的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附件1)為準。如審計報告有遺漏負債,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公司資產承擔償還責任。如因該負債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受讓方有權向出讓方追償。受讓方因此向出讓方追償時,有權對因承擔法律責任發生的相關費用并不限于人工費、旅差費、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等。
3.6 本協議簽署之前公司債權屬于出讓方所有(附件2)如出讓方需要通過訴訟實現債權,受讓方只承諾文件上蓋章,因追償債權發生的各種費用由出讓方自己承擔。
3.7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五日內,出讓方應向甲方移交企業的全部證照、檔案、文件(含各類審批文件)、大小印鑒。并完成企業全部財物的交接。交接完成后由雙方簽字確認。出讓方移交的企業財產產權、物權清楚、界線明確,相鄰關系無糾紛、無影響環保的設施和行為。
3.8 本合同簽署后股權、財務交接前,出讓方必須清理原聘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受讓方同意接收的人員勞動合同自然轉移。如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由出讓方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有工傷人員,出讓方必須將工傷人員的相關待遇處理完畢。
3.9 本合同簽署后股權、財務交接前,出讓方必須結清員工的所有工資及五險一金,并保障不遺留任何勞動爭議事項。如有勞動爭議糾紛發生,導致受讓后的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3.10 雙方交接股權及企業資產時,出讓方必須將批準購買的火工材料和選礦毒品清點清楚并保證沒有丟失和流失情形。清點后向受讓方造冊移交,雙方辦理交接手續。雙方交接前有遺失或流失造成社會危害的,由出讓方負責。交接后由受讓方負責。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了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受讓方、 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采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為合同成立生效日期。
5.1.2 出讓方在雙方達成合同正式文本后應召開股東會依章程批準本次股權轉讓。雙方簽署合同時應提供股東會決議。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___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付債務予以付清。如債務未能付清,經受讓方確認后可轉為企業債務。對轉讓為企業的債務應抵扣轉讓價款。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并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2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范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如果雙方對于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違約責任
7.1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處理糾紛的人員旅差費)。
7.2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3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4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30%。
7.5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并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如屬于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于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并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公司的采礦權許可證復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