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協議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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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鼓勵和引導公司員工的積極性,保護其合漢權益,加強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的入股投資經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望各位股東遵照執行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股份合作書是指,由公司員工按照協議以資金、技術、勞力等作為股份,自愿組織起來從事互聯網經營活動,實行民主管理,以按勞分配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紅,有公共積累而達成的共同合作意向。 第三條 公司的主要任務是:發展公司經濟,增加公司員工和公司財政收入,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滿足公司員工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四條 公司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從事電子互聯網行業項目的市場運作。 第五條 公司股份資產屬舉辦該企業的全體成員集體所有,公司在稅后利潤中,必須提取一部分作為不可分割的公共積累。 第六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享有自行確定企業的組織管理機構、經營方式、市場運作、資金使用、計酬形式、收益分配、職工招聘或辭退等權利。 第七條 公司和員工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雙方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期限、報酬和勞保福利待遇等。條件成熟應逐步建立職工退休勞動保險制度。嚴禁企業招用童工。 第八條 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以按勞分配為主的分配方式。 經營者的報酬可以從優,個人收入超過國家規定征稅標準的,應依法交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九條 企業應注重自身積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以擴股或增股,也可以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貸款。 第十條 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應有相應比例用于擴大市場運作(其中30%作為集體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等),其余70%用于股金分紅,具體比例是...... 第十一條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接受股東監督,所有的股東,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為主,不等侵犯公司的利益,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經驗項目相競爭的行業,對于侵犯公司利益嚴重的,經代表公司三分之二利益的股東同意,可以停止其職務,甚至除名。公司的經營業績,公司的負責人必須每兩個月公布一次。 第十二條 公司經理由徐景峰擔任,對全體公司員工負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每三個月,開一次股東會議,就公司的經營事情進行協商,會議有公司的經理負責發起。 第十三條 股份是投資入股者在企業財產中所占的份額。 為保證公司穩定發展,公司必須加強股份管理。入股者一般不得退股。個別因特殊情況要求退股的,在離開公司前提下,經公司全體股東2/3同意可以退股。對于公司的中、大的經營項目以及投資等,必須經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 股權可依法繼承、轉讓、饋贈,但須向公司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申報,并辦理有關手續,本公司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十四條 公司分立、合并或終止時,必須保護股東財產,依法清理債權債務。公共積累或其剩余部分的處理,可以用于發展新企業,可以作為股份對外入股,可以用于建立職工保險,福利基金等,但不得分給職工個人。具體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破產,應組建清產組織、依法進行清算,以企業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調、侵占和無償使用企業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企業按縣以上人民政府的明文規定交納費用后,有權抵制和拒付其他各種攤派。 第十六條 公司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開展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違者,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責令改正。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字之日起施行,本協議公司執一份,各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