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施工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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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xx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 工程名稱:公司梅林生產、生活基地2#、3#樓
2、 工程地點:上梅林深華石料公司大院內
3、 工程內容:
根據公司xx工程施工聯系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梅林生活、生產基地2#、3#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廣東省防水工程新規范標準dbj15-19-97和深圳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后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滿后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