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服務合同(五)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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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記表
家長姓名 學生姓名 聯系電話 服務地址 郵編 用工天數 每周服務日 教師姓名 聯系電話 授課內容 酬勞待遇 備注 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家教人員需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遲到早退,樹立起教書育人典范。
2.家教人員需注意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同時處理好與家長、學生之間的關系。
3.家長、學生不得要求家教人員做與家教無關的事情。家長不得無故拖欠家教人員工資,亦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協議。
4.家長如有正當理由需撤、換家教人員必須事先通知家教部。由家教部出面協調。
5.家教部將對家教人員的工作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協調家長、家教人員的關系。
6.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 家教人員(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