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合同(所有制)
添加時間:2017-11-28 16: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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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決定聯合出資建立_________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合營雙方 甲方全稱: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宗旨、項目和范圍 聯營宗旨:_________。 聯營生產(經營)項目:_________。 生產(經營)范圍:_________。 第三條 聯營企業名稱、地址、隸屬、性質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公司(企業) 地址: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第四條 聯營公司是緊密型的有限責任經濟實體,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按照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 聯營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第五條 聯營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業務。 第二章 投資 第六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1.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投資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_%。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a 現金:_________元; b 廠房: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_%; c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_%; d 土地征用補償費:_________元; e 專利權:_________元; f 商標權:_________元; g 技術成果:_________元; 3.乙方投資_____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_%。 乙方以下列作為投資:_________。 4.投資繳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條 聯營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由它負責統一核算盈虧,并向聯營各方分配利潤。 第八條 聯營各方在聯營期限內不得擅自將投資轉讓第三人,如確需轉讓時,須經董事會批準,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九條 各方在聯營期限內不得擅自退出聯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退出,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三章 董事會 第十條 聯營各方董事會成員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協商推選組成,董事會每屆任期_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更,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第十二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第十三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四條 董事會是聯營公司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模;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干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吸收、解雇; 4.審改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匯報; 6.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勞動管理 第十五條 聯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對外代表聯營公司,對內統一領導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聯營公司設經理1人,副經理_________人。經理、副經理根據聯營各方推薦,由董事會審定任命。 第十七條 聯營公司下設_________個職能科室和_________,其負責人由經理任命。 第十八條 聯營公司設定員_________人,其中干部_________人,工人_________人。 第十九條 聯營公司執行公司所在地企業勞動工資制度。 第五章 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第二十條 聯營公司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利潤,聯營公司運營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資,經董事會同意后,重新計算投資比例。 第二十一條 在分配利潤前,聯營公司提取各項基金的項目和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 聯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的后兩個月內,由董事會決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潤款項。 第二十三條 聯營公司以自己的注冊資金承擔民事責任,聯營各方對聯營公司的債務,虧損不承擔責任,發生虧損時,各方以投入的投資額為限,按投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 第六章 聯營各方分工、責任 第二十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 1.按時投入機器設備。 2.委派聯營公司人員。 乙方負責: 1.負責辦理用地、用電、等審批手續。 2.負責辦理各方聯營公司人員在籌建期間食宿,工作條件。 3.負責辦理各項報批,領取營業執照,登記注冊,申請減免稅,及各方聯營人員長住、暫住證。 4.負責為本公司的業務洽談_________。 5.負責辦理政府各項批件、批復、自動售貨機選址、定點,前期挖道、鋪設電纜。 第七章 稅務保險 第二十五條 聯營公司遵守國家稅法和地方稅收政策的規定并依照規定享有減免稅等優惠待遇,申請有關稅務機關辦理。 第二十六條 聯營公司的財產(指_________),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第八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七條 聯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執行_________會計制度,并執行地方有關具體規定。 第二十八條 聯營公司會計記帳方法采取: 1.權責發生制度。 2.借貸記帳法。 第二十九條 聯營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聯營各方及董事會報送會計報表。 第三十條 聯營公司接受當地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同時接受經營各方內部審計。 第九章 聯營期限 第三十一條 自_________起計算,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如需繼續合作,需在期滿半年前提出書面要求,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可延長聯營合作期限。 第三十二條 在聯營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聯營,確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經董事會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作關系。 第十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合同約定出資; 2.中途退出聯營; 3.以各種方法妨礙聯營。 第三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約時,應承擔下列責任: 1.繼續履行合同; 2.向其他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_________; 3.賠償給其它各方造成的損失,損失額的計算方法為: 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作終止時,應依法組成財產清算小組,清理財產與各項債權債務關系,除因資不抵債而破產終止除外,可由董事會組織財產清算小組。 第三十七條 清算財產,并扣除各方債權債務相抵后凈值,應按各方投資比例分配。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聯營各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當地人民政府批準之日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