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協議參考文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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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車協議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拼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平等、誠信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拼乘甲方車輛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稱的拼車,屬于雙方自愿的民事互助行為,絕無盈利性。
二、關于行車的地點、路程及出行時間
出發地點:___________;目的地點:_________;出發時間:________;到達時間:_________。
三、拼車的費用及支付方式
1、拼車費用:___________元;2、支付方式:甲方將乙方安全送達指定目的地后,乙方以現金支付甲方。
四、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雙方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不得遲到約定時間×分鐘;2、甲方須確保乙方的座位并按時將乙方安全送達指定地點;3、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拼車費用,甲方不得無故增加乙方費用;4、拼車過程中,乙方不得攜帶寵物及大體積物品上車;5、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甲方的車輛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6、在拼車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須提前2天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協議;7、若甲方在提供拼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協議,則視為違約,相對方可以以下任意一種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1)人民幣_________元整;(2)按本協議總金額的_____%確定。
2、在本協議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因不可歸責與甲方的原因(如交通擁堵)造成甲方不能按時把乙方送達目的地的,甲方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4、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都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六、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義務轉讓第三人;2、甲方給予乙方任何寬限、寬容、優惠或延緩形式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和限制甲方依本協議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權益的放棄。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理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共有____頁,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