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租賃合約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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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姓名 /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 /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 _____個月押金, 后續房租每 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水、電、煤、電話費由 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 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于 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于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后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 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并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征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設備及間隔,乙方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家具、電器、裝置及設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 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運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于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墻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后,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家具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后,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 附注:家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 《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文件。
附加條款 :
家具清單:
甲 方:
乙 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