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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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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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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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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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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