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莊承包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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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杭州_____茶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包經營杭州_____茶莊,杭州_____茶莊的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茶莊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承包給乙方的茶莊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路黃泥_____號;
2.茶莊現包括一幢面積為_____平方米的兩層半住房及茶莊周圍甲方所有的附屬土地(甲方應提供所有的權屬證書);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杭州_____茶莊的財產進行清點。
4.甲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茶莊全部移交給乙方,由乙方進行簡單裝修(如安裝空調、鋪設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權和財務均屬承包財產的范圍之列,甲方應同茶莊的營業執照一并移交給乙方,供乙方經營使用。
第三條 承包期限
該茶莊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茶莊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簽訂后當日,乙方先預付給甲方承包定金兩萬元。
第五條 茶莊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六條 茶莊的轉包與轉讓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茶莊。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茶莊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如將該茶莊的承包權轉讓給第三方,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該茶莊,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茶莊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甲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行為之一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按照當年年承包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