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買賣合同(一)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需方(甲方):___縣___區供銷社
供方(乙方):___縣___區___鄉___村____組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
│品名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備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采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后,才能自行處理多余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_____(蓋章) 乙方單位: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__(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