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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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 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 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 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 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 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11.1 出租方陳述并保證:
1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 承租方陳述并保證:
1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附件a交接單 主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本單編號: 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與出租方已簽訂《租賃合同》(“主合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本洗車器交接單。 第一條 租賃蒸汽洗車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賃洗車器(“洗車器)為: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_____月,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月計算,每月rmb 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承租方應于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個月的租金,并在簽約同時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臺。 第四條 使用限制
保證洗車質量,機器的使用限制為: □ 無;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_____臺車。 第五條 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
合同期內,保養:每清洗_____臺車或每隔_____月,車輛應當到指定地點免費保養一次。
維修:機器出現故障,經公司檢驗非人為情況下可免費維修。超過六個月機器出現大故障并影響使用時我公司可以更換調整。 第六條 司機及其勞務費
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司機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司機的勞務費。勞務費由固定勞務費和額外勞務費兩部分組成,固定勞務費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額外勞務費為:
a.司機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額外勞務費:rmb _____元/日,_____以后繼續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
b.周六、日及法定節日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 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與出租方結算上一個月的司機勞務費。
在書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調整司機的勞務費。 第七條 其他
本機器交接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印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