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作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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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為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 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 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為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為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文件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制造廠家,并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簽,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簽第 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并取得提貨單后,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為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后,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后,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及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并將商檢結果于商檢后10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后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注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為準)至最后一期租金應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