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服務合同(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
0
出租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租車服務,車牌號碼為_______.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甲乙雙方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_____為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再續簽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1 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并說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過路費、停車費由承租人承擔.
3.5 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3.6 出租人即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1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