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人事檔案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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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稱甲方)與委托單位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管理人事檔案事宜共同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將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檔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責任
1.負責辦理人事檔案接收手續,保留存檔人員原工作身份,人事檔案調出甲方時按原工作身份介紹到新的檔案接收單位(存檔人員為非北京戶籍人員的,與乙方解除聘用關系后,檔案不得在北京市內調轉,其檔案須轉回原籍人才服務機構或變更新的委托單位,重新簽訂存檔合同)。
2.保管人事檔案,負責向有關組織、單位出具檔案中已記載的材料。
3.負責按檔案記載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人事服務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書面通知時,不得應存檔個人要求改變存檔合同、調轉人事檔案或出具有關人事證明。
5.甲方不負責其它管理及保險責任。 三、 乙方管理責任
1.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存檔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2.負責收集存檔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形成的檔案材料,及時交甲方歸檔。
3.乙方對聘用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一年)滿后應及時到甲方領取轉正定級表,做出考核鑒定意見后,送交甲方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存檔個人到甲方辦理各種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向甲方出具介紹信。
5.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議規定支付人事代理費。如發生欠費,須在甲方提供相關服務或檔案要求轉出時補齊費用。
6.乙方與存檔個人解除聘用關系后,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甲方規定的書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時出具存檔人員聘用期間的工作鑒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檔人員存檔費繳納截至時間。 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立戶號:__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