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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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強化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充分發揮消防組織機構的職能作用,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目標與責任,特簽訂本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形式:以本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者的管理人員為集體承包責任制。
二、責任期限:從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及《生產服務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主動配合中心防火安全委員
會的監督、檢查、指導等各項工作。
2、積極配合中心防火委員會組織中心員工積極參加防火安全活動,執行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3、負責中心消防管理技術工作,根據消防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4、在中心及所屬基層單位中,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向本單位領導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匯報,并督促及時研究整改;
5、配合有關部門對中心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教育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6、加強中心義務消防隊的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工作;
7、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義務消防隊和職工群眾進行撲救,并配合公安消防人員檢查火災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確保中心全年不發生火災。
四、考核及獎懲
1、本責任狀的責任目標任務列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2、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各種形式表彰獎勵,并作為中心評先評優的依據。
3、對違反本責任狀所規定的行為,中心防火安全委員會將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附則:
本責任書執行期內安全第一責任者發生人事變動,繼任者無條件接受。
甲方:
甲方代表:
時間:
乙方:
乙方代表: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