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督導是指培訓機構中,針對學員學習、培訓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的管理工作人員。
培訓督導崗位職責
1.完善培訓體系,制定與實施培訓計劃;
2.開發培訓課題,編制培訓教材,編寫培訓教案;
3.設計培訓課程、培訓形式和方法;
4.監督培訓進程,提出相關建議;
5.設計培訓評估體系并組織或協助評估培訓效果;
6.跟蹤培訓市場變化,發掘并利用外部培訓資源;
7.完成上級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培訓督導崗位要求
1.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2.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
3.具有較強的策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培訓授課能力、感染力和親和力;
5.具有優秀的語言表達和書面表達能力;
6.具有勤勞、認真、負責的工作精神;
7.具有經驗者優先。
培訓督導發展方向
可根據個人興趣愛好和工作能力,轉職為培訓策劃、培訓講師或培訓產品開發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