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現代職場的機會較多,如果一個職場人喜歡跳槽真沒什么可以譴責的。但是再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如果是這些理由那就必須要譴責一下了,而且這些理由也是HR面試官所不喜歡的。
1.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
如果你給出的跳槽理由是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那當初你投遞簡歷、面試、包括在試用期時,你都干什么去了?如果你的上分工作干了很長時間又以不感興趣為辭職理由只能說你太有“耐力”了。
“對上份工作不感興趣”以“絕對優勢”遙遙領先于其他各項理由,由此可見人力資源工作者們對于這項跳槽理由是多么反感!這項理由無情地暴露出了你沒有職業規劃,沒有考慮過自己喜歡與適合的崗位是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優勢和劣勢是什么,甚至于你根本就不了解自己。這樣,即便再找一份新的工作,傳達給HR的信息是:你這個人太盲目、不穩定,不穩定就談不了發展,沒發展就會引發一系列惡性循環。
工作雖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卻是人生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不能確定自己的職業規劃或者人生目標,這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連你自己都對自己不負責,人力資源部門從業者又怎么能夠指望你對公司負責呢?HR對你敬謝不敏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2.說老板/公司的壞話
一般HR不喜歡聽到求職者說太多上家公司的不好,而且你也不該透露太多關于上家公司的信息。你這樣做,企業人力資源面試官會基于保護商業機密的考慮,害怕你走人的時候把他們公司的情況又透露出去。
不同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都不同,即便不適合前一個公司的文化和狀況,也不應該對原公司發表詆毀性的言論。同樣的,即便不能認同老板的領導風格,也不應貿貿然地就把責任和錯誤全推到對方身上。你不認可公司或者老板,并不代表這家公司或者老板不好,而是你不能去適應它。
因為不能適應而去排斥,進而誹謗它,那就說明你的職業操守有問題。在下一家公司也會很可能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企業面試官認為這樣的候選人當然不能要。凡事應該先從自己身上找問題,特別是在面試的時候。能夠自我反省的人才會更敏銳地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同時,職業風度也更高尚,這樣的候選人才是HR所青睞的。
3.無法適應人際關系復雜
“人際關系復雜”能夠說明什么問題?你是想說明公司管理有問題,還是想說明你身邊的同事都有問題?人際關系在HR看來是個人原因,為什么別人都不復雜,就你事最多?
人際關系復雜這個理由看似很有理,但其實在人力資源面試官那里是沒有說服力的。你自我感覺很好,覺得自己是“孤膽英雄”,可在別人眼里,你卻是個“科學怪人”。俗話說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有人的地方就會產生人際關系,到哪家企業都是一樣。第一個入職必要掌握的“軟素質”就是適應能力和協作能力。如今的工作基本沒有靠自己單打獨斗的,公司講求的是團隊協作,人際關系都處理不好很可能會影響到整個團隊的工作氛圍。
4.認為自己懷才不遇
有些人總覺得自己做了很多工作,做出了很多成績,領導卻一點都沒看到。或者覺得自己很有本事,但總是被安排做些打雜的工作,就哀嘆領導不識人。這種跳槽理由在我看來真是矯情,根本就是被害妄想癥!
懷才不遇的人大概是所有跳槽者中覺得自己最委屈的一個族群,但這個族群恰恰很可能被人力資源管理視作“推卸責任”、工作態度消極的人。大多人的所謂懷才不遇只是孤芳自賞、好高騖遠、自我陶醉而已,這些人往往對自己認識不足,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首先,你客觀地評價一下自己,你究竟有哪些才能?其次,這些人才不在你現有或者未來的工作內容中能不能得到體現?再次,你通過什么方法去積極體現你的“懷才不遇”了嗎?最后,公司的績效考核,以及結合領導、同事的評估,不可能對一個真正有才的人視而不見。即便你的長處沒有用對地方,真正的有才之人也會通過其他方式和工作內容將它展現出來。因此,“懷才不遇的這個跳槽理由,從另一層面來解讀就是“智商很高而情商很低”。
5.工作壓力太大
這算什么理由?現在還有工作壓力小的工作么?是不是壓力一大,你就想跳槽了?
有不少職場人都覺得,工作量大、常常要加班、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這些都讓他們很委屈。為什么不可以用“工作太累”作為跳槽理由呢?
當出現累到你產生“厭班情緒”的情況了,首先你該找找自身的問題:你是不是凡事一把抓、事必躬親,部門里的事情都要你來做?甚至其他部門的事情你都擔下了?對于額外的工作任務,你是不是不會說不少了?如果真的是這樣,只能說明你只會悶頭做事,不會考慮自己的前途。
應聘者對于上家公司的辭職理由有很多,但有些確實是自身的原因,如果一味地推諉只會讓HR覺得你不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