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勞動糾紛案例引起網友熱議。
季某在漢海公司創辦的大眾點評網(南京)從事銷售員工作,一天,在一款叫“友秘” 的匿名社交軟件上出現了她的工資單。
公司了解到這一情況后,認為她泄露機密,解除了雙方的合同。
季某覺得這個工資單不是自己泄露的,于是將公司告上法庭,索賠工資和賠償金共計16萬余元。
01 工資條到底能不能曬?
事情經過:
1、2011年10月8日,季某在企業從事銷售員工作,工作崗位為業務拓展主任。
在公司的《聘用通知》中,一行以大寫字體強調:工資屬于高度機密,員工之間不得彼此交流工資信息。
季某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約定如不履行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公司有權解除與季某的勞動關系,并無需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解約補償。公司的員工手冊也有相關規定。
2、2014年12月28日,“友秘” 上出現一張工資單局部截圖,主要包括三個具體數字:社保繳納數額493元,個人公積金繳納數額368元,個人所得稅(月工資)5300.64元,沒有人員姓名及單位名稱。該工資單引起網友議論。
3、公司發現后,對此事進行調查,調查報告認為該工資單為季某2014年11月的工資單。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向季某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季某認可她的手機上原來裝有這款社交軟件,但表示她后來刪除了,并不知道工資單被泄露的原因。
4、季某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2015年1月1日至16日這半個月的工資1萬余元,以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5萬余元。
同時要求公司更正《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以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中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02 法院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合同
法院認為,“友秘”社交軟件中的帖子發布者為匿名,而且這張工資單截圖并沒有出現季某和公司的名字。
公司相關部門認定季某泄露該工資單只是公司的分析、推測,并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季某所為,因此公司據此解除與季某的勞動合同,證據不足,系違法解除,應當向她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公司上訴后,中院認為,公司提交的電子郵件上載明的內容僅為BP(人力資源管理崗位)反饋,請律師整體審核后發布手冊,不足以證明手冊的制定經過了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協商確定。
公司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其所主張的人力資源工作人員與各工作人員進行了溝通的事實,季某對此也不予認可。
因此,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手冊經過民主程序制定,故該規章制度不能作為與季某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
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信息包括與經濟、計劃、營銷或技術有關的信息,漢海公司主張員工工資屬于上述信息的范疇,缺乏依據。
03 我們能不能在網上曬工資單?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應超表示:其實,大部分公司都不愿員工泄露工資單,一般來說,可以從工資單中繳納的稅務反推出企業的經營成本,涉及一些比較復雜的問題。
如果公司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了禁止泄露,或直接和員工簽署了保密協議,那么一旦員工泄露工資單,可以按照條款來對員工進行處罰。
但是,如果公司沒有將相關公司制度告知員工,事后再按照制度來處罰員工,就是違法的。
04 公司有沒有權利規定員工對工資單保密?
律師認為,只要不違法,都是可以的。不過一般來說,公司讓員工簽署保密協議,相對應會給員工一些補償。
而且這類協議也不是強制簽署的,是雙方自愿簽訂的。這也是目前企業比較流行的“密薪制”。
很多時候,員工是需要進行薪酬保密的,如果你的工資比部門其他同崗位員工普遍高,可能會造成其他同事對你的排擠。
薪酬保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保護員工的個人權益。如果薪酬公開透明的話,員工之間勢必會相互比較,都會存在心里不平衡的現象,很容易造成內部矛盾。
通過薪酬保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這種互相比較帶來的矛盾和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