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易,公司卻不許試用期請假,你怎么看?
添加時間:2019-04-25 15: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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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病假、婚假、產假等國家法定的假期,試用期員工是有權利休假的,若是事假等非國家法定假期,公司有權利拒絕試用期員工請假的要求。
從員工角度出發,試用期大多為六個月,若說六個月內刨除周六周日其他的時間一點事都沒有的話那是不現實的,每個人家里都會有些私事。
臨時出了些緊急的問題,一兩天內可以解決的事情,我認為只要和上司合理溝通,并且證明你確實有急事,公司也是可以給批假的。前提是你要把工作做好,或者找到適合的人來交接,至少要保證你不在的兩天里不會因為你的工作而影響整體發展。
若是作為一個試用期員工在原則和情理上沒有可以批假的原因,還三天兩頭去找上司請假,我認為你是不想要這份工作了。
而從公司角度出發,從你通過面試后進公司那一天起,你就是公司的員工,就要遵守公司的規定。整個試用期是上司和同事與新員工磨合的過程,每一刻都是一個考驗,每一天的工作內容都是需要學習的,公司不希望試用期員工請假原因大致有兩種,一是為了樹立威嚴,方便管理,也不希望新員工錯過學習的機會;二是不能浪費每一分勞動力。
但其實現在的公司很少有強制要求實習期員工不準請假的情況出現,如今很多公司都主張人性化,允許請假但可能會扣考評分,這是可以理解的。同時期進公司的實習生那么多,真正可以留下來的那么少,都是在競爭。若只有一個人請假,卻不扣分,有點失去公平性了。
身為實習期的員工要有一定的自覺性,畢竟在公司的位置還不確定,隨時有被辭退的風險。若是因為苦累而請假的話,還是不要跟優秀的人搶個實習生的位置了;若是實習期真的有必須離崗解決的事情,那就出示證明,跟上司說出現在的處境,若是情況屬實也可以不耽誤工作,上司還是不肯給假,并以辭退相脅的話,這種沒有情理的公司與其被辭退還不如主動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