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仿佛沒有固定的解釋,大體也就是指那些具有良好的內在素質,并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總之,就是指在某一方面有才能或本事的人。
以上是對人才概況的說法,那么,人才的具體標準是什么呢?
關于衡量人才的具體標準,人們一致推崇德才兼備。德才兼備被譽為是“千古用人第一標準”。其本質是要求員工的一切行為都要做到有德、有才,兩者兼備,不可缺一,而且是德在前,才在后。魏征特別強調,如果在戰亂期間不能過多考慮“德”,那么“喪亂既平,則非德才兼備不可用也。”
唐太宗又增加了“學識”一條,說:“今所任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王夫之則在才能、器量之外,加上了“意志”,認為成就大小看才能,才能發揮如何看器量,器量大小“視其志之所持”,志不堅定終將一事無成。
衡量人才的標準四個關鍵要素:胸懷(器量)、品德(人品)、才能(學識+能力)、意志(逆商)。我們把胸懷放在第一位。胸懷決定事業的成敗、胸懷決定人生的高度,高端的人,胸懷是衡量的第一標準;中端的人,品德是衡量的第一標準;低端的人,才能是衡量的第一標準。
從微觀的角度,人才的標準遵循以下四個基本核心:
·重視貢獻(價值):才而不財非才也。無論擁有多么淵博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如果不能創造價值或增加資源的產出,皆沒有意義。唐駿之所以被稱之為“打工皇帝”不僅僅因為能力與才華,主要是因為個人薪水比別人高,而薪水高一定是因為創造的價值大。
·注重執行(結果):優秀的人才總喜歡說這樣二句話:(1)老板,沒問題,交給我吧;(2)老板,事情徹底解決了。態度很重要,但比態度更重要是做事情的結果是否讓領導滿意。
·擁抱責任(擔當):能力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責任心或責任心不強,定會影響事情的最終結果。在責任面前沒有應不應該,只有愿不愿意,解決問題第一、追究責任第二。一流員工找方法,末流員工找借口。
·善于學習(進步):悟性好,并善于及時總結,平時主動學習與請教。
例如,聯想的人才標準:共同信念和價值觀;忠誠與犧牲精神;審時度勢、獨擋一面的指揮能力;搭班子、帶隊伍的管理能力;團結多數、協調一致的合作能力;孜孜不倦、吐故納新的學習能力。
總之,對待人才,講文憑更講水平,講職稱更講稱職,職講閱歷更講能力,講資歷更講奉獻,講道德更講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