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減工資禁超月薪兩成
首期勞動關系管理實務培訓系列課程昨天開班,第一課解讀工資支付方面的法律規章。來自賚擘斯勞動咨詢事務所的培訓專家介紹說,以前實施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曾經規定,企業具有警告、記過、降級、撤職、開除、除名、罰款等行政處分或處罰權力。
“但這部條例已于去年廢止,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代替。”該培訓講師表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罰款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只能由行使國家權力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機構行使,用人單位不具有“罰款權”。他建議,單位應依法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如果員工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或出現考勤不達標、違紀等情況,可依據內部管理制度進行經濟方面的扣減。但扣減款項不能超過月工資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同級員工應享同級待遇
該培訓講師透露,人保部近期將出臺工資支付條例。該條例將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包括勞務派遣工在內,只要工作的崗位、職級、內容相同,應做到“同工同酬”——不僅工資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應一視同仁。“所謂‘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們的工資數額一樣,而是允許在同一工資區間內進行浮動。比如都是總監級別,單位的薪酬體系可以自己確定是在5000至8000元區間內,還是定在6000至9000元的區間內。”
福利算不算工資將有說法
此外,該條例還將首次厘清“工資”的概念。目前一般認為,工資就是指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而單位發的福利物品算不算工資?期權股份算不算工資組成部分?屆時都將有明確說法。據悉,對“工資”內涵各地說法不一,比如本市將“津貼和補貼”計入工資,而陜西等地則不包括“住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