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經理最近遇到了這樣一個困惑。
事情是這樣的。部門要辭退兩名員工,部門經理寫了一份報告,羅列了兩位員工的種種不是,諸如工作態度不端正、能力不足、不服從工作安排等。人力資源經理收到資料后馬上著手處理兩名員工。首先約談兩名員工,告知他們被辭退的理由,也就是部門經理填寫的關于員工不足的內容。令這位率性的人力資源經理吃驚的是,兩位員工根本不認同部門經理的“一面之詞”,表示自己工作態度沒有不端正,能力也不差,有些方面甚至比部門經理還強,不服從工作安排更是部門經理無中生有……兩位員工辭而不退,而且感覺人格受到侮辱,要求部門經理道歉。
考慮到人力資源部門的職責,也為了保障員工能夠得到公正、公平對待,人力資源經理把員工反饋的信息和部門經理做了交流。部門經理聽了之后很不開心,并抱怨人力資源經理沒有原則,不能站在公司角度考慮問題……雙方交流不歡而散。
總經理聽了人力資源經理的報告之后也犯了難,不知道如何是好?后來,這位總經理問我怎么辦?我的建議如下:
首先,要打破僵局,盡快處理好兩位員工的離職問題。由人力資源經理出面,以公司或個人名義分別和他們兩人交流,誠懇道歉,求得他們諒解。實在不行,可以請總經理花點時間約談兩位員工,感謝他們過去工作中所做的努力,按勞動法標準給予相應補貼;如果對方需要,公司可以開具正常《離職證明》。只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兩位員工通常會接受公司的讓步處理。
其次,各方認真反省在辭退員工過程中的錯誤,并學會聰敏和妥善地做好以后的員工辭退工作。一方面,部門經理在提出辭退要求之前,要事先向人力資源部門說明情況,協調立場。在填寫辭退理由時,一定要列舉員工的犯錯事實,如遲到、早退等,而不能上綱上線,如態度不好、人品不好等。另一方面,人力資源經理應具有強烈的職業敏感,在表述辭退理由時要以不傷害員工的感情和自尊為原則。聰明的人力資源經理在辭退員工時,應該站在員工立場去分析和思考,找到“不適合繼續工作”的理由。在此基礎上,以朋友的口吻和他進行坦誠交流,幫助他調整好心態,樹立起重新選擇新工作的信心。
在辭退員工過程中,工資結算也需要管理者智慧。我的建議是,一切按勞動法或者略高于勞動法的標準辦。這是綜合成本最低的做法,絕對不要和員工玩小聰明,不要做小人。原因是,每辭退一個員工,公司內的其他員工都可能會感同身受,處理得好,將有利于團隊凝聚力提升,處理得不好,就會傷害到企業的經營信用……這值得每個企業管理者認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