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還守著那套老舊的辦公室生存法則:不要偷懶,別人都推脫不干的事,我要主動接過來做;不要和同事吵架,和每個人都友好相處是非常重要的;對老板要服侍得一百二十分的周到……
守著這樣的規矩在職場上打拼的你,是不是也發現自己越來越累,卻不見得討了所有人的好,別人不但不領情,似乎還對你的才干和人品有了微詞。
“怎么會弄成這樣?”你是不是檢討了幾十次,也沒查出哪里有什么不對?其實,有些事情,是你把它想得太簡單,有些事,你又把它想復雜了。職場上總有那么些陷阱,多走一步就是錯。
惹人厭的加班
Herein中層主管
公司里每進來一批新人,都會出現這樣的場景:他們每天在辦公室呆到八九點甚至更晚才回去,連雙休日也不例外。那兩天大樓里的餐廳不開張,他們寧可買方便面吃。那股味道,直到周一上班還是揮散不去。
他們以為,靠這樣賴在公司里表現勤奮就能得到晉升,其實是大錯特錯。我也是從新人走過來的,他們在3個月內把辦公室當家,我覺得蠻正常;但倘若 1年以后還賴在辦公室里,到末班車快沒了才依依不舍地離去,我會覺得他們的生活太封閉,而且這會直接影響他們對這份工作的興趣的長久性。還有,不少單身員工雙休日也在辦公室里泡電腦泡長話,干的卻不是本公司的活,這樣的勤懇要是被上司撞見……
點評:Herein的言辭還算和氣,更有比Herein嚴厲的主管,會毫不客氣地指出:“一個人不能在每周40小時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而要靠加班來完成,只能說明他效率低下。”所以啊,雙休日為何不約朋友打一局網球,或者回家吃老媽的拿手好菜呢?
頂缺--捏了個燙山芋
黃小姐市場部職員
辦公室里的A小姐請假去讀德語強化班,隨后將出國探親3個月,她走后有5個月的空缺沒人頂。那天,上司在辦公室里說起這事時,一臉的無助和落寞,就像言情片里的男主角。同事都“此時無聲勝有聲”,我心一軟,悲壯地站起來說:“不如我先來代A小姐做一段,等公司找到合適的人選。”那一刻,覺得自己像俠客般正義凜然。
好了,我上了磨,上司也松懈了下來,此后居然不再提招募臨時職員的事了。天曉得,那段時間里我忙得直喘粗氣,靠在日歷上劃框捱日子,像等情人一樣等A小姐的歸來,然而,5個月過去了,“噩耗”傳來,說A小姐正在申請當地的語言學校,國內的這把椅子,她一揮手“Bye-bye”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開始作思想斗爭--做兩份活拿一份薪水已經5個月了,總不成老這么下去。我是該提出不再幫忙呢,還是要求加薪?
點評:無論是不再頂缺還是得到加薪,你都難以討好--上司是擺明了不想再請人來幫忙,你一甩手,他必然不高興;如果因為申請頂缺而得了雙薪,那就更微妙了,人人會覺得你侵犯了他可以收入賬中的那份利益--你為什么不讓大家責任均沾兼利益均分呢?
不懂“規矩”
Genius自由撰稿人
有個雜志社給我做專訪,出版后,先送了一本給我,我想再要幾本,便打電話給雜志社主編。主編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麻煩你轉告主編,我希望多要兩本這期的雜志。”“這個啊,沒問題!您派人過來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說。
我立刻叫快遞把雜志拿了回來,可是,跟著就接到主編的電話:“對不起!您來電話的時候我不在,雜志收到了吧?我特別多送了兩本,一共4本。”停了一下,她又說:“可是,對不起啊,我想知道是哪位小姐說您可以立刻派人過來拿。”我愣了一下,說:“有問題嗎?”“當然沒問題,您要10本都沒問題,我只是想知道,是誰自作主張。”我沒有告訴她是誰,據說她還是查出來,作了處分。
事后我仔細想:她為什么這么計較呢?想出以下3點:一、既然我是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采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做主;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的面子,卻被別人莫名其妙地賣了;三、好像送雜志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做主,公司產品被貶值了。
點評:不懂“規矩”,在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不該做主的時候做主,是職場新鮮人常犯的毛病。你必須知道,無論你幫老板管了多少事,也無論老板多糊涂,甚至依賴你到了你不在他連電話都不會撥的程度,他畢竟還是你的老板,畢竟還得由他來做主。出了錯,他得承擔;有面子,也該由他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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