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批準 解放軍干部選用新增5大規定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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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經習近平主席批準,中央軍委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選人用人工作監督的意見》《軍隊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總政治部印發《關于嚴格落實軍隊干部任職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軍隊后備干部工作規定(試行)》《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資格規定(試行)》,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認真抓好制度貫徹落實,嚴格按原則按政策按規矩按程序選用干部,為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選任標準“制度化”
習主席在選人用人上突出強調“兩個堅持”“三個注重”“四個反對”,特別是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鮮明提出軍隊好干部的五條標準,嚴肅指出當前選人用人的突出問題,著重強調從嚴管理干部、整肅用人風氣,堅決糾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制定頒發干部選拔任用五項制度,根本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習主席重要指示和軍委決策部署,更好地弘揚古田會議奠基的黨指揮槍、黨管干部、組織選人的優良傳統,貫徹從嚴治黨、從嚴治軍、從嚴治官的政治要求,以改革和整風精神研究解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大現實問題,努力建設能夠擔當強軍重任的高素質干部隊伍。五項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力求把強軍目標要求和軍隊好干部標準轉化為制度安排,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真正立起來、落下去。
著眼部隊突出問題
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五項制度規定,充分貫徹中央有關文件精神,注重吸納近些年實踐探索的新鮮經驗,著眼解決部隊反映的突出矛盾問題,重點對構建選人用人工作監督體系提出思路舉措,對領導干部秘書選拔配備和教育管理監督等作出明確規范,對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任職回避作出具體規定,對后備干部遴選條件、數量結構、選拔培養和動態管理等加以調整完善,對作戰部隊指揮軍官任職年限、任職經歷、專業資質、任職培訓等作出明確規定,為適應強軍興軍要求正確選人用人提供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