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廢物環境風險評價委托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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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編制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對廢物進口的環境管理,防止廢物進口污染環境,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進口廢物環境風險評價工作,工作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口廢物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和《_________》等有關法規文件。?
二、甲方應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如實、及時地提交乙方所要求的進行進口廢物環境風險評價所需的各項有關資料。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并到甲方實地了解和核實有關情況,客觀公正地作出廢物運輸、貯存、加工利用過程中正常和非正常條件下的環境風險分析,明確廢物進口利用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提出防范風險的建議,保證評價結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四、乙方所作的評價結論如果由于主觀的原因而缺乏可靠及準確性,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編制費自本合同簽字后五個工作日內付清。《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的編制工作在收到編制費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國家環保總局最終審批手續后自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