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機運輸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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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___ 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于___月___日起包用___型飛機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月___日 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 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___月___日 自___至___,停留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公斤(內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 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 開戶行______ 鑒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