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勞務合同的樣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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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玉溪師范學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為加強用工管理,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和學院的利益,根據《玉溪師范學院錄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的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壹年。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任務等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工資待遇:
1.根據《玉溪師范學院錄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的辦法》(試行)中不占編制合同制人員工資標準相應條款,乙方在勞務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的下月發放。
2. 按相關規定為乙方交納意外傷害保險及其它單項保險(具體險種)。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檢查督促乙方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宣傳國家法令、法規和介紹甲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相關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與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及職業道德教育。
2、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按規定代扣意外傷害保險及其它單項保險。
(三)乙方權利:
1、乙方對甲方在勞務合同和崗位責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見,必要時有權拒絕操作。
(四)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團結協作、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解除勞務合同
1. 乙方不服從安排或不勝任崗位工作;
2. 違反規章制度,工作出現過錯、事故,給甲方造損失和影響的;
3. 多次遲到、串崗、溜崗,連續曠工二天以上的;
4. 有弄虛作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和觸犯法律行為的;
5. 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合同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規定和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責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賠償,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同時根據學院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必要的紀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勞務合同。
2. 甲方違約或侵害乙方權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提出賠嘗要求。
3. 乙方因違紀、拒聘等無法履行勞務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勞務合同的,對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七條、有關事宜:
1、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期滿自行終止。若需要雙方協商可續簽勞務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點)簽訂,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學院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附:《錄用登記表》;《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