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抵押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9 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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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______企業性質: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人建設銀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定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金額____萬元,用于____。貸款期限為__年__月至__年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所 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時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份。 股份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