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鋼購銷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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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有限責任公司(買方) 法定代表人:田金 乙方:xx有限責任公司(賣方) 法定代表人:鄧小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1. 產品的名稱——大型型鋼品種——角鋼規格——∠30×30×3”,即邊寬為 30毫米、邊厚為3毫米的等邊角鋼質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層、結疤、裂縫等,角鋼不得有顯著的扭轉。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1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50噸2.計量單位——噸3.計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邊寬+邊寬-邊厚)*邊厚 4.價格——每噸4200元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角鋼成捆交貨、其捆扎道次為10層、同捆長度50cm。角鋼裸裝交貨,運輸和儲存均需注意防潮。產品的包裝物,由供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1.產品的交貨單位——xx有限責任公司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1)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公路運輸4.到貨地點——常德高職院旁邊接貨單位——xx有限責任公司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xx年1月25日至xx年1月30日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2)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第七條 驗收方法 產品的質量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2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于xx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1月30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xx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xx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代 表 人:田x 代 表 人:鄧xx 開戶銀行:農業銀行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18711xx1839 電話187x1xx710xx年12月28日 xx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