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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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系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1、免費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免費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免費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托,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范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 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并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托)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鑒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