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魚收購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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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草魚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乙方必須在 年____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售合格草魚 公斤。
第二條 技術指導:甲方負責技術指導,乙方應當聽從甲方的技術指導,嚴格按規程生產。
第三條 飼料使用:為確保養殖質量,乙方使用符合草魚養殖標準的飼料。
第四條 質量及收購價格:草魚的質量,參照gb2736--94標準執行,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為:每條 公斤至 公斤,按當時市場價結算,每條小于 公斤的,按當時市場價減 元/公斤結算,每條大于 公斤的,按當時市場價減 元/公斤結算。
第五條 收購地點:甲方所在地的收購站或者是甲方指定的收購場所。
第六條 付款方法:乙方交售的草魚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日之內向乙方以現金或存單的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憑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領取貨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進行草魚的養殖生產,本合同簽訂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由于單方面變更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乙方不按期、不按量、不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不按本收購合同約定的數量收購草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2、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在 日前通知對方,并在 日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第十條 其他約定:
___ ________________ 。
甲 方(章): 乙方(簽章) :
法定代表人: 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