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變短”不影響質量 消費者起訴商家被駁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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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鋼琴送貨上門后,經測量鋼琴長度比宣傳畫冊上短了70mm,李女士認為商家欺詐將北京鮑蕙蕎鋼琴城告上法院索賠31800元。4月2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鋼琴長度不是檢測鋼琴質量的標準,判決駁回了力女士的訴訟請求。 XX年6月1日,李女士到鮑蕙蕎鋼琴城購買鋼琴。結合鋼琴城出示的一本立式鋼琴畫冊的介紹,李女士實際看到并選定了一臺附有“產品合格證”的鮑德溫產品的杰希。費希爾牌鋼琴,支付了購琴款15900元。鋼琴送貨后,經測量鋼琴的實際長度少于畫冊上標注的長度近70mm,李女士認為鋼琴長度變短影響鋼琴質量,鮑蕙蕎鋼琴城存在欺詐行為,故要求退還購琴貨款并承擔雙倍賠償的責任。 庭審中,鮑蕙蕎鋼琴城辯稱,鋼琴的質量與長度無關,畫冊僅為便于消費者參考,而不是其購買鋼琴品牌的說明。李女士親自看到了要購買的鋼琴后才付款的,說明其已經認可了鋼琴外觀和質量。 審理中,雙方對于鋼琴的長度是否影響質量產生爭議。XX年4月10日,法官到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樂器檢驗科進行咨詢,該部門依據編號為《gb/t10159-XX》的鋼琴檢測標準,答復為鋼琴長度與鋼琴質量沒有關系。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女士與鋼琴城之間沒有形成書面的買賣合同,對于買賣的鋼琴型號及長度沒有明確約定。畫冊并不等同于說明書,李女士實際購買的為120f型產品畫冊中為120型,在型號上存在不同。李女士挑選鋼琴的行為有理由被理解為經審查篩選后對于自己所購產品的確認,故對于鋼琴城存在欺詐的主張不予采信。另經向權威部門咨詢,鋼琴長度不是檢測鋼琴質量的標準。故法院判決駁回李女士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