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房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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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某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_)出售給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承諾: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承諾: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 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4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注明日期-------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 乙雙方遵循自愿、 甲、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 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 為 ,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 布局結構 平方米,門面為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 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 面,墻壁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 自愿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 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萬元;其余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于*年 4 月 30 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志)。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 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 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并應維 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 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 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 由甲方承擔全部責 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 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 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3%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 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 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 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 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 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 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 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 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 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 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 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 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 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 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 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 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 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 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