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作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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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江蘇省如皋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規劃館建設工程(簡稱文化廣場)交由乙方總承包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稱:如皋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規劃館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址:如皋市惠政東路以北、解放路以南、府西路以西、新城花園以東。
三、主體工程概況: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規劃館等。
四、建筑面積:約3.5萬平方米。
五、工程造價:暫定約為1億元,最后造價為審計部門的審計決算價。
六、工期:工程擬于XX年7月底前進場籌建,XX年底全部主體工程封頂,XX年5月底前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交付給甲方使用,約為9個月。
七、工程承包范圍及內容:土建、安裝(水、電、弱電、通訊、消防、室外附屬總體、綠化、空調安裝、電梯設備安裝等)室內外裝飾裝修。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質量標準:達到優質工程,并獲得中國建筑行業魯班獎。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50%。
2、其余50%的工程款在全部工程交付給甲方后2年度內付清。即一年期滿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二年期滿甲方支付乙方除5%質量保證金外的其余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3、本協議中未明確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結算約定:
甲方按bt方式執行,按國內通行慣例,由如皋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擔保(擔保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重要附件,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支付乙方墊付的建設款。工程造價根據國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XX)及省市現行有關定額規定執行,材料價格執行如皋市施工同期造價信息指導價執行,沒有指導價的由合同雙方認質認價,并經審計部門審計決算后,以造價不下浮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第四條
1、甲方應極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施工手續,相關費用的承擔按國家規定執行。
2、管理班子:乙方為建筑工程國家總承包一級資質,乙方選派公司管理人員齊全、技術力量雄厚、管理制度先進、設備優良、施工隊伍素質高、擅長本類結構施工的優秀項目部參加施工。
3、乙方保證“合理安排、精心施工”,把質量擺在第一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100%,并做到“目標管理,全過程監控”。
4、乙方保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施工規范,確保本工程無重大事故發生,負責所有治安保衛、消防、市容、保潔、衛生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施工工地”如果工程出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由于自身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順利施工或停止施工10天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場,乙方自愿承擔500萬元違約金,退場后的工程價款按已完工程量審計決算結算。
2、乙方保證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工程由自己施工隊伍直接施工,不得發包、分包、轉包,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補充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中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擔保單位:如皋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