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施工安全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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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青島 公司
乙方:
項目:
乙方在甲方廠內施工及租賃,為確保安全,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協議:
1. 消化池、沼氣柜內存有沼氣。沼氣為易燃易爆氣體,當甲烷在空氣中含量達到5%-16%時,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員進入泥區時應穿絕緣膠鞋,嚴禁抽煙;應避免在操作時碰濺出火星;當發現周圍有漏氣現象或有沼氣味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車間區域屬重點防爆、防毒、防火區域。消化池、沼氣柜周邊規定區域嚴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間,非工作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消化池車間區域,如特殊情況需人員及車輛進入消化池區域內,應經過值班人員的允許,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打火機、bp機、手機等,),車輛應安裝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業時,應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大風、雨雪天氣時,戴好安全繩帶方可上池、登高作業,并注意防滑。
4.廠內所有設備、儀表、通風、報警及管道閥門等非甲方許可嚴禁觸動。
6.作業之前及作業過程中,隨時用儀器檢查空氣中的沼氣、硫化氫含量,如超標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7.各車間有外包作業時,各車間應對本車間的安全事項另行交代。
8.車間應配備專門監護人員,采取跟蹤監護方式監護施工單位的安全作業,無甲方監護人員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應將滅火器、消防水帶等在現場就位,且消防用具應完好且經測試合格。
10.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定等,并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定。
11.乙方在實施甲方委托的工程中,應根據具體工程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條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2.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確保甲方的設備、設施不被損壞。
13.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協議要求,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活動,若有超出施工區域,須經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按照有關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要求按時復審;
16.污水處理行業污水、污泥中含有劇毒硫化氫,下井、下池前,應報下井作業票;到達現場后應首先進行通風,并用便攜式有毒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帶后方可下井,并有專人在井上看護,照明應用防爆手電;
17.危險作業、下井、下池作業時必須至少有一個人觀察安全情況,若超過規定時間不見作業者返回或未發出安全信號,應立即報警并用安全繩索拉出作業者,決不可盲目到危險場所搶救。
18.在危險場所和在易燃易爆場所動明火作業必須上報動火作業票并經有關領導同意,并在車間人員的監護下方可工作,同時做好消防準備。
19.外租單位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等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員有權制止乙方違章和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處以罰款或停工;初次可處以罰款50-100元,再次發現處以罰款500元,情況嚴重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門(車間)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島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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