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委托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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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委托乙方訪尋所需職位,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義務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認真開展尋訪工作,按甲方需求在委托期內提供相應適合的人選供甲方選擇,并在10-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人選。
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的基本準確,并在甲方與候選人達成初步意向后,對甲方有意向的候選人進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調查,確保其背景、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乙方應及時將訪尋工作情況及進展與甲方溝通,對尋訪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新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
乙方保證對在合作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甲方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信息進行保密,該保密責任在協議因正常原因終止或期滿后都繼續存在。
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錄用后,如仍在甲方任職,半年內乙方不得再將此人推薦給另一公司。
二、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的職位需求信息,并保證尋獵職位信息的真實性;如在委托期內,尋獵需求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選人資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選人面試,如果需要,應及時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或者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補充候選人其他方面的資料。
甲方在面試完每位候選人后,應盡快告之乙方面試結果,以避免因延誤反饋情況而給乙方及候選人帶來不便。
如甲方準備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定聘用合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甲方不能利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及資料私下錄用候選人。
三、服務費支付
自簽定合同甲方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委托招聘服務費_________元/月給乙方,以此類推。
四、違約責任
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給被違約方應付金額的_________倍。
五、其他
本協議委托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并無異議。雙方將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條款。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追加補充協議。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更正或放棄,都須書面進行,且經協議雙方簽字認可。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雙方單位蓋章并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委托期滿后,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續約事宜。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