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技術轉讓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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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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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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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轉讓(該項目屬 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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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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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技術秘密的內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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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
│ │
│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 │
│ │
│點),以 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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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項目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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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術秘密的使用范圍及權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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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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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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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費用(大寫): 元。 │
│其中技術交易額: 元。 │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
│ 元,時間: │
│③按利潤額的 %提成,期限: │
│④按銷售額的 %提成,期限: │
│⑤其它方式: │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式: │
│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 │
│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
│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 │
│責任: │
│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 │
│責任: │
│ │
│ │
│ │
│ │
│ (三)其它: │
│ │
│ │
│ │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
│ │
│ │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
│ 本合同所稱的后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 │
│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
│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 方完成,后續改進成果屬于 方。 │
│ │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
│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 │
│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采用以下 │
│第 種方式解決。 │
│ (一)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
│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 人民法院管轄 │
│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簽訂地 │
│ ④原告住所地 ⑤標的物所地 │
│ │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 │
│ │
│十二、※其它(上述條款未盡事宜,如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
│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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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合同書標有※號的合同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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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 (簽章) │ │
│ 受 ├───────┼──────────────┤ │
│ │法定代表人 │ (簽章) │ 技術合同專用章 │
│ 讓 ├───────┼──────────────┤ │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或 │
│ 人 ├───────┼──────────────┤ │
│ │聯系(經辦)人│ (簽章) │ 單位公章 │
│ 甲 ├───────┼────┬────┬────┤ │
│ │住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 │
│ 方 ├───────┼────┴────┴────┤ │
│ │電 話 │ │ │
│ ├───────┼──────────────┤ │
│ │開戶銀行 │ │ │
│ ├───────┼──────────────┤ │
│ │帳 號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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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讓 ├───────┼──────────────┤ │
│ │法定代表人 │ (簽章) │ 技術合同專用章 │
│ 與 ├───────┼──────────────┤ │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或 │
│ 人 ├───────┼──────────────┤ │
│ │聯系(經辦)人│ (簽章) │ 單位公章 │
│ 乙 ├───────┼────┬────┬────┤ │
│ │住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 │
│ 方 ├───────┼────┴────┴────┤ │
│ │電 話 │ │ │
│ ├───────┼──────────────┤ │
│ │開戶銀行 │ │ │
│ ├───────┼──────────────┤ │
│ │帳 號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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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中 ├───────┼──────────────┤ │
│ │法定代表人 │ (簽章) │ 技術合同專用章 │
│ 介 ├───────┼──────────────┤ │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或 │
│ 方 ├───────┼──────────────┤ │
│ │聯系(經辦)人│ (簽章) │ 單位公章 │
│ ├───────┼────┬────┬────┤ │
│ │住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 │
│ ├───────┼────┴────┴────┤ │
│ │電 話 │ │ │
│ ├───────┼──────────────┤ │
│ │開戶銀行 │ │ │
│ ├───────┼──────────────┤ │
│ │帳 號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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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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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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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辦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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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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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合同登記編號由各合同登記處填寫。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于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用專利技術合同書文本簽訂。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范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技術秘密的使用范圍及權屬:是指技術秘密的使用地域范圍和具體方式及使用權、轉讓權的歸屬。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的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即放棄向法院起訴的權利;如果合同當事人選擇了訴訟,即放棄仲裁,因此合同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進行約定。
七、其它: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