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程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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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山東女子學院教職工宿舍7號樓1單元201室、401室三個衛生間和201室外墻維修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二、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包工包料對維修項目進行施工。 三、質量標準:施工質量雙方同意參照《濟南市建設工程管理條例》 的規定,衛生間、外墻防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保修期內因質量原因所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期限:XX年4月4日做衛生間滲水修復,4月9日前做完外墻滲水修復。 五、工程造價:甲方按照衛生間400元/個,三個衛生間,合計1200元;外墻防水40元/m2,需做50 m2,合計XX元。以上費用共計叁仟貳佰圓整。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先付貳仟柒佰元,伍佰元作為質保金,兩年后支付。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戶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于乙方免費保修責任范圍;不屬于乙方責任(例如業主使用過程中自身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等),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滿后,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后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修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戶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沖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并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伙后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峰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具體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另行確定)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并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峰期過后,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后,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后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并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后,乙方應在一周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修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 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修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修金中扣除。 9.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了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表格參考下表),填寫完畢后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后,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伙交樓驗收及入伙后的維修高峰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并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業并征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后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XX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周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并必須在一周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系方式: 2、在維修高峰期過后,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戶維修前,應事先征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戶維修時,須著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家具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嘩、翻看報刊雜志、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煙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后,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干凈,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并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并將另外委托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從維修質量、速度、服務配合、客戶評價等方面體現),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于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 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并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征得返修辦同意后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后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并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并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后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并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并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并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