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車租賃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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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公司
出租方:*****公司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砼泵車(以下簡稱“泵車”)租給承租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的租賃價格、期限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元/m3(現場泵送單價)。
2.租賃期限:承租方和出租方根據工程需要另行協商。
3.結算方式:泵送方量累計達到****方結算一次。
第二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簽訂后,出租方應根據承租方需要提供泵車資料復印件。
2.租賃期間,承租方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調度出租方泵車。出租方內部有泵送任務時,應提前與承租方協商,在不影響承租方生產的情況下,可將泵車調回。在承租方沒有泵送任務的前提下,出租方可將泵車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其后承租方泵送任務順延。承租方與第三方同時有泵送任務時,優先滿足承租方使用。
3.出租方負責泵車的運行、操作、維護保養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操作人員要持有效證件上崗。
4.出租方負責泵車在租賃期間所需的燃料、油料,并承擔相應費用。
5.操作人員自進入承租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承租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安排和管理。如司機違章或不接受管理,承租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其罰金可從租賃費中直接扣除。
6.如有正當理由,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更換操作司機。
7.出租方承擔泵車的養路費、保險費等,并承擔租賃期間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機械事故責任。
8.承租方有義務為出租方泵車操作人員提供住宿條件和泵車停放場地。
9.承租方在租用期間有義務保護出租方泵車。
第三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承租方不得將泵車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據實賠償守約方直接損失。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混凝土輸送泵車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作為合同附件,雙方嚴格按照混凝土輸送泵車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作業。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經辦人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承租方貳份,出租方貳份。
承租方: 出租方:經辦人: 經辦人:電 話: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