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樣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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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運 人 地 址 電話
承 運 人 地 址 電話
裝貨地點 發貨人 電話
卸貨地點 收貨人 地址 電話
啟運時間 年 月 日 時 運 到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貨物名稱 包 裝 形 式 件數 價值 運 費 運費結算方式
托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時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時
收貨人簽字 年 月 日 時
簽約地: 編號: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托運方簽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并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托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并送到裝貨地點 .
2、 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
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托運人。
三、違約責任。
1、托運方責任:由于托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托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托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托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并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托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托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