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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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1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丙方(保證人,即開發商或售房單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折賬戶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并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并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約定新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二、柜面還款方式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柜臺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并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于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并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后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準后,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并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并根據貸款余額、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后,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系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則抵押關系終止。抵押終止后,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愿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并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認。 第五章 保險 第三十條 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后,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托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于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并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注明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用于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 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咨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并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后,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后,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并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咨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為,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并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并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并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占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采用,而不并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為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后的剩余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四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六十一條。 第四十五條 合同文本份數 見本合同第六十二條。 第十章 特別簽訂條款 第四十六條 對第四條的約定 本借款用于購買。 第四十七條 對第五條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幣貸款(大寫) (小寫:元)。 第四十八條 對第六條的約定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共計(大寫) 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經乙方認可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條 對第七條的約定 貸款月利率為‰,以乙方實際劃款當日國家法定利率為準。 第五十條 對第八條的約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稱:,賬號:. 第五十一條 對第十條的約定 甲方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總期數為期。 第五十二條 對第十一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條確認的第種還款方法。 在當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元;若采用第二種還款方法,則每月歸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利息逐月結算還清。 借款期內,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由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規定相應調整每月還款額。 第五十三條 對第十二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的第種還款方式。 第五十四條 對第十七條的約定 甲方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住房具體內容如下: 房地產坐落地號 抵押房地產評估總價值(元)大寫小寫抵押土地面積(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來源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抵押土地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 抵押房屋 現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共有權證》號共有房屋面積(平方米) 共有權人及其共有權份額 1. 2. 3. 4.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人 《北京市內(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號 抵押房屋評估價值(元)大寫小寫 抵押人身份證號 保證人 抵押權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代理人身份證號 借款人 貸款金額(元) 貸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計: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條 對第十九條的約定 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簽字) (蓋章) 共有人:(簽字) (蓋章) 第五十六條 對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條 對第三十條第三款的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第種處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約定 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五十九條 對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約定 逾期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計收利息。 第六十條 對第三十九條的約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每日萬分之的違約金率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 對第四十四條的約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條 對第四十五條的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2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購買________區(縣)_______街道(鎮)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號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對中長期貸款采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采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布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 貸款撥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 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并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后一個月內負責代為清償。 第八條 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托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并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