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采購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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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衛生院 乙方:醫藥總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甲方向乙方購買藥品。為明確雙方責任和權利,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1、乙方必須依法領取《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及到甲方上級有關藥品市場監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將上述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和法人委托書原件加蓋供方紅印章,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查。 2、乙方負責向甲方供應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內的藥品: 3、乙方向甲方供應藥品的品種數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書面通知為準,乙方負責將藥品配送至村衛生室。 4、質量標準: ①因藥品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必須及時保證甲方所需藥品的供應,藥品的批號、有效期不得低于12個月。 5、乙方交貨時間:接甲方書面計劃通知24小時內 6、驗收 ①、甲方根據藥品專業法規及標準查驗時,藥品外包裝及藥物外觀不合格,拒收入庫。 ②、甲方根據購藥計劃查驗時,發現藥品的數量、品牌和規格不一致,無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過期的藥品時,應當辦理退貨手續。 ③、甲方根據臨床實際需要,在藥品有效期內,對在乙方購進的藥品可辦理退貨或換貨。 ④、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藥品后6小時內驗收 7、付款方式: 在甲方驗收藥品合格后,乙方憑有效發票與鄉村醫生結算藥款。 8、違約責任 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②.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 ③、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甲方不能從其他渠道進購藥品,配送不齊的除外。 9、其他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平口中心衛生院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年 4 月 1 日至 20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衛生院 乙方:醫藥總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醫藥采購合同范本(二)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鑒于招標人為獲得臨床需要使用的藥品而進行集中招標采購,并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現雙方簽定藥品購銷合同,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采購文件》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參見《采購文件》);藥品需求一覽表(參見《采購文件》);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參見《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參見《采購文件》); 阜陽市醫療機構XX年第一輪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購銷合同附表。 2.本合同僅為明確買方在本次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有效采購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在全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統一形成相應藥品中標候選品種目錄時自動中止)內的藥品采購品牌、價格及服務。實際交易量以買賣雙方簽訂的批次合同為準。 3.買方只能采購其選擇確認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種替代成交品種。 4.賣方應根據相關規定在與買方簽訂本合同時向招標代理服務機構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賣方未按照規定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買方有權拒絕其參加以后的招標采購活動。 5.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一份,阜陽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標辦”)一份,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安徽海虹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參見”的內容,由招標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7.本合同加蓋買賣雙方及招標辦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從“招標辦”領取,“招標辦”保留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 買方 (蓋章)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