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勞動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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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一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咨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并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并按要求于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并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 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_ 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 負責人: 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_ 電話: 電話: ___ __ 地址: ________ 地址: ____ 合同范本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并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