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構工程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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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鋼結構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內容:鋼結構及維護和保溫工程
1.5 承包范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保溫工程等內容
1.6 設計單位:
1.7 監理單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日歷天
質量等級:合格
合同價款: 萬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制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準認可。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系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于本合同文件,國家(包括部、委)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適用標準、規范:本工程應執行的規范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5套,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后返還甲方。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范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范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業主及監理的關系。
甲方負責進行腳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生活、生產用地。
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后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工作,并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筑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予修復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現場。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后2天,以書面形式批準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確認。
第10條 工期提前和延誤
本工程甲方標書要求總工期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